根据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意见》(2014年11月)及《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76号】要求,为保证2024届MPAcc学位论文答辩有序进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答辩领导小组
详见附件1
二、答辩方式
现场答辩
三、答辩时间和程序
(一)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起止时间为上午8:30-12:00。
(二)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宣布学位论文答辩会开始。
2.研究生论文答辩。学生准备PPT进行汇报,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论文主要内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创新与不足,同时详细陈述盲评意见及针对性的修改情况)。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及提问。每位答辩委员针对学生论文进行评议,重点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提出2-3个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答辩学生就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准备并回答。答辩学生可将类似和相关问题进行归并回答,回答应力求全面、简洁、准确。时间不超过5分钟。
5.休会。所有学生退出教室。答辩委员召开学位论文评议会,就答辩学生的论文与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委员还需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上表决经过全体答辩委员2/3及以上成员同意,方为通过。
6.复会。所有学生进入教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和对论文是否通过的表决结果,但不宣布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表决结果。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四、答辩分组
本次参加答辩分组详见附件2
五、答辩材料提交要求
答辩学生在5月28日前将资料提交到群贤楼305;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系统。逾期未交者不能参加答辩。
六、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秘书负责小组内的沟通协调工作。
2.答辩学生请提前到达答辩教室,将答辩PPT拷贝进教室电脑。请携带纸、笔或电子设备,认真记录老师所提的问题和修改意见。
3.提前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并带至答辩现场,该表在答辩完成后交由答辩秘书收回。
4.无故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授予学位。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