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期间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习。现就2025级研究生专业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2025级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需到岗实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由本人从事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相关的日常工作代替。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的学生,可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二、实习时间
根据研究生教学计划,专业实习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2027年7月18日,实习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应与专业相关,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
(二)政府机构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预算编制、绩效评价、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
(三)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机构开展的财务报表审计、并购重组中的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相关专业工作。
四、实习组织形式
(一)专业实习以自主实习(研究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导师推荐实习为主。确有需要的,经本人导师同意后,可联系会硕中心办公室登记,由学院推荐实习单位。
(二)研究生导师具体负责所指导研究生的实习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监督指导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工作与学习。
(三)学院将不定期抽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包括检查实习周记撰写反馈情况、电话访问、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等。
五、实习流程及工作安排
实习全过程使用研究生系统进行管理,请按以下阶段完成相应工作,系统操作详见《【学生端】实习管理功能操作手册》(附件1)。
(一)实习前。学院为每位研究生购买学生实习保险;学生在研究生系统填写实习申请,同时上传《安全承诺书》、《实习实践三方协议书》等材料,联系指导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开展实习。《安全承诺书》、《实习实践三方协议书》可在系统填写界面直接下载模板。
(二)实习中。撰写《实习周记》并定期向导师汇报实习情况。
(三)实习结束。将签字后的实习总结材料交群贤楼305室,同时将实习周记、实习总结材料电子档上传到研究生系统。
六、实习总结材料提交要求
实习结束后须提交材料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
1.《湖北经济学院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附件3),如有多个实习单位,每个单位各填一份,且各表实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
2.《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专业实习总结报告》(附件4),如有多个实习单位的,整合后写成一份总结报告即可。
纸质版需提交一式两份,电子版上传研究生系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专业实务工作报告》(附件5),纸质版需提交一式两份,电子版需上传研究生系统。
专业实习为培养方案的必修环节,上述材料逾期未交或少交者,成绩按零分处理,需重新实习并延期毕业。
七、实习成绩评定
专业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由校内导师根据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和实习报告的撰写质量综合评价给出。等级如下:100分-90分(优)、89分-80分(良)、79分-70分(中)、69分-60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
八、实习注意事项
(一)提高实习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饮食安全与财产安全意识,确保实习全过程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服从领导和指挥,服从实习工作的分配,遵守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国家及企业机密。
九、实习领导小组
会计学院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专业实习的组织、协调与检查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许志勇、李阳阳
副组长:余浪、左腾木
成员:郭恒亮、苏佳玲、郭婷婷
附件: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