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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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1 发布部门: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浏览次数:5625  【字体:  


一、实习目的

为落实“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实习期间,要求学生到行政、企业(事业)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实习实践,使学生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充实和丰富其会计、财务、审计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金融、审计等相关工作打下基础。

二、实习对象

2021级会计硕士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习由学生从事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相关的日常工作代替。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三、实习内容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要求,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习内容应与专业相关,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

2.政府机构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预算编制、绩效评价、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

3.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的财务报表审计、并购重组中的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相关专业工作。

四、实习时间及工作安排

根据研究生教学计划, 2022年11月14—2023年8月31日开展专业实习(实际实习期满6个月即可,此期限之外自行开展实习1月以上的,也可计入实习期)。实习抽查小组将不定期抽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包括电话访问、到学生实习单位了解情况等。实习期间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安排如下:

1.2022年11月20日前,为每一位研究生购买学生实习保险。

2.2022年12月30日前,填写一式两份《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实习备案申请表》(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导师签字后提交至会计学院(会硕中心)305室,签字盖章后返给学生本人一份。

3.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专业实习总结材料至会计学院(会硕中心)305室。

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材料:《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实习总结报告》(附件4),以上材料均需提交一式两份。《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如果有几个实习单位的,每个单位都需填一份,且各个表上的实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总结报告》,多个实习单位的,整合之后写一份实习总结即可。

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材料:《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实务工作报告》一式两份,格式参照《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实习总结报告》,封面及最后一页需相同。

上述材料逾期未交或少交者成绩按零分处理,需重新实习并延期毕业。   

五、实习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和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2.提高实习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饮食安全与财产安全意识,确保实习全过程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3.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服从领导和指挥,服从实习工作的分配,遵守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保守国家及企业机密。

六、实习成绩评定

专业实习成绩以100分-90分(优)、89分-80分(良)、79分-70分(中)、69分-60分(及格)、60分以下(不及格)百分制记分。由校内导师根据学生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和实习报告的撰写质量综合评价给出。

七、实习领导小组

会计学院成立专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专业实习的组织、协调与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胡伟友刚

副组长:黄益雄、邵天营

成员:郭恒亮、苏佳玲

 

附件:

1.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实习备案申请表.doc

2.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实习安全承诺书.doc

3.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实习单位意见反馈表.doc

4.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实习总结报告.doc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2023年11月1日